经济与金融

  培养目标

  本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为:热爱祖国,维护社会主义制度;遵纪守法,具备健全 的人格、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合作精神;具备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;系统掌握金 融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;能够满足金融机构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用人的一般要求,或具备 在国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继续攻读更高等级学位(或从事学术研究)的资格条件。同时熟悉海洋 渔业、临港工业及航运物流等资本运作规律,能够在金融机构、航运物流企业、渔业企业和其 他涉海企业,从事投资、融资、保险等金融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。

  经济与金融专业

  知识能力

  1.系统掌握经济学、管理学和金融学的理论知识,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与业务技能,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应用能力;

  2.了解金融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,熟悉国家相关金融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
  3.具有较强综合分析和实践创新能力,能够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研究金融问题,处理相关金融业务;

  4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基本方法,具有从事金融研究、组织、策划、执行的能力;

  5.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,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,具有听、说、读、写的能力;

  6.具有一定体育和国防知识,身体健康,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;

  7.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文学艺术素养。

  核心课程

   :经济学金融学、会计与管理学基础理论课,数学和统计课,以及英语、写作与沟通、信息与网络技术等技能性课程。

  就业前景

  1、银行业。

  包括央行、政策性银行、六大行、股份制银行、城市商业银行、地方性银行等。

  2、保险行业。

  保险公司、保险经纪公司,如中国人寿、平安、太平洋保险等。

  3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、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。

  4、金融控股集团、四大资产管理公司、金融租赁、担保公司。

  5、证券公司,含基金管理公司、上交所、深交所、期交所。

  6、信托投资公司、金融投资控股公司、投资咨询顾问公司。

  7、公务员岗位:如财政、审计、海关等部门。

  8、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。

  9、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、研究机构研究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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